*ST清研(3012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清研环境清研环境(SZ:301288)2026-04-20 19:51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告 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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