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 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