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00222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年4月)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 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 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绩效挂钩的原则;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定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建议,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