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3010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推进公 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直接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 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