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股份(0028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2026年04月)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制度适用 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 公司董事;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业绩共担原则: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 效均以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为出发点,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负 责的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 理念。 (二) 公平公正原则:价值分配上向为公司持续创造价值的人员倾斜,建 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创造的价值予以合理的回报。 (三) 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与其所在 岗位、承担的管理职责、管辖范围及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薪随岗变;绩效管 理保障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2026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