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3009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特 发服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于 2020 年 12 月汇 入公司。另扣除已实际发生律师费、审计费、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