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 - 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需邀请三家以上会计师事务所[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方式[10]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 审计费用与变更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10]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情形下变更会计师事务所[11] 审计业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2] 改聘情况与流程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3]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选聘新事务所,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委任[13] - 除规定情形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3] - 拟改聘事务所应在公告中披露前任情况等[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提出辞聘的事务所应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5]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5]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后按规定处理[17]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存在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7] 资料保存与制度 - 公司和受聘事务所对选聘等文件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20]
步步高(0022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