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600769)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祥龙电业祥龙电业(SH:600769)2026-04-23 19:26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管理,防范委托理财风险,提高委托理财收益,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 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 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 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 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为先决条件。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子公司进行委托 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或授权,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3 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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