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603515)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六年四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1 第一条 为维护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680999558Q。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