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控股(00392) - 按上市规则第13.18条规定作出之一般披露
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北京控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銀行簽署的一份銀行貸款協議 中涉及北控集團的條款。據此,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 13.18 條作出本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92) 按上市規則第 13.18 條規定作出之一般披露 承董事會命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楊治昌 香港,2026 年 4 月 24 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五名執行董事楊治昌先生(主席)、熊斌先生(行政總裁)、 許彤先生、耿超先生及董渙樟先生;兩名非執行董事余烯鍵先生及蘇俊杰先生;四名獨立非執 行董事武捷思先生、林海涵先生、楊孫西博士及陳曼琪女士組成。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 13.18 條之披 露規定而刊發。 於 2026 年 4 月 24 日,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北京控股資產 管理有限公司與一家銀行簽署了一份期限為 3 年、金額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