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688280) -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 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 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按法定程序选举及聘任的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