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亨通光电亨通光电(SH:600487)2026-04-24 22:08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 约束机制,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短期与 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 因素确定工资薪酬标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绩效挂钩原则:年度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 经营业绩、年度考核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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