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股份(60032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目前房地产业务较多采用共同投资合作开发模式,按照行业惯例,合作 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 出,需要股东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项目开发过程中,在充分预留项目 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对于项目暂时闲置的盈余资金,为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股东可临时调用。 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上述向合作项目提供股东借款以及合作项目其他股东临时调用项目闲置盈 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发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