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600802) - 福建水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健全 激励约束与风险共担机制,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 决议认定的其他对公司重大事项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导向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规范履行决策、审议、回避、披露等法定程 序,全面落实递延支付、追索扣回、业绩联动等合规约束机制,确保 薪酬管理合法合规、程序规范、风险可控。 (二)战略导向、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聚焦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公 司短期经营与长期价值提升的有机结合。 (三)业绩导向、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履职绩效深度绑定,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的核心依据,切 实发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