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30118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欧圣电气欧圣电气(SZ:301187)2026-04-26 16:33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结合管理原则[3] - 委派或选举的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过半数[7] 重大事项报告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程序需及时向公司报告[4] - 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当日通报并报送文件[12] 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等会议通知和议题需提前五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5] 人员任命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两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9] 财务报告 - 控股子公司每月提供月度财务报表[9] - 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供上季度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9]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年度报告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9] 薪酬管理 - 各控股子公司制订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经公司审核后提交审议[11] 信息披露 - 研究信息披露事项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重大决定前应征询意见[12] - 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漏内幕信息和操纵股价[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3][14][15]

欧圣电气(30118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