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圣电气(301187) -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欧圣电气欧圣电气(SZ:301187)2026-04-26 16:33

审计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行董事会负责制[2] - 设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审计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内部控制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公司出具年度评价报告[13]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3]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13] 审计职责 - 审计部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10] - 审计部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舞弊行为[10] 审计流程 - 被审计单位15个工作日内上报书面整改报告[20] - 审计部年度结束前20日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24] - 审计工作开始前5个工作日通知被审计单位[25] - 被审计单位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26] 审计报告流程 - 审计项目小组10个工作日内形成审计报告初稿[28] - 审计部负责人5个工作日完成二级复核并形成意见[28] - 被审计单位财务经理和负责人5个工作日内提意见并签字盖章[28] - 审计部收到报告3个工作日提交审批[28] - 获批后3个工作日送交批示意见及报告复印件[28] 整改与追踪 - 被审计单位15个工作日提交整改报告并落实措施[29] - 审计部收到整改报告3个月内按需追踪并出具报告[29]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4] - 审计部可自主确定审计范围和程序[17] - 审计部有权调查核实问题、制止违规行为[19] - 审计部可决定向董事长提交报告不抄送[20] - 被审计单位配合工作并及时反馈[22] - 离任领导5个工作日签字确认审计报告[28]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2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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