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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奥园美谷(SZ:000615)2026-04-26 17:31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裁的职 责,保障总裁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 责;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 工作。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任。总 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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