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 - 董事会秘书制度
奥园美谷奥园美谷(SZ:000615)2026-04-26 17:3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聘任可以连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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