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00061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控股股东相关 - 控股股东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11] - 控股股东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12] 关联交易与资金管理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9] 资金占用处理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规定[11] - 公司董事会应在知悉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等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锁定相关人员股份[14] 违规处理 - 公司违反制度发生占用资金等行为,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追究法律责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