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 - 审计委员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金圆股份金圆股份(SZ:000546)2026-04-27 22:50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康华事务 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 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司审计委员 会对上述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财务报表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康华事务所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基于其独立判断对公司财 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此表示理解。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与康华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步结论进行沟通,2026 年 4 月 14 日根据与康华事务所沟通的年审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专项讨论,并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专门组织独立现场调查,通过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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