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688472)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业务规模 -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单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20亿,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7亿[2] - 外汇套期保值外币金额不超等值20亿美元,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10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7] 资金来源 -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资金源于自有资金和客户保证金,不涉募集资金[3] - 外汇套期保值资金源于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募集资金[9] 交易期限 - 商品期货及期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均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起12个月内[5][11] 审批情况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会审批[12][20] 风险与措施 - 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多种风险,公司制定相应控制措施[13][14][15][16][17][18] 业务意义 - 开展套期保值可稳定盈利、提升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需要[19][20]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