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 相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资水平具有竞争力;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等;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