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12月1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35,078,598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为杭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认购3935万股,1992年10月22日出资金额为3935万元,每股1元[12] - 公司已发行735,078,598股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也可自己名义诉讼[26][2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五年[59] - 公司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出席成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决策需过半数应出席会议的党委成员同意[61][62] - 公司党员教育活动工作经费按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计提[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7][68]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四人,职工董事一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7]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五名,由全体成员过半数推选一名成员担任召集人[8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三名,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8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5%列入任意公积金[9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0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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