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600684) - 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珠江股份珠江股份(SH:600684)2026-04-29 18: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9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0万股,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6074283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7574654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06074283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52][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1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4] 审计等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2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29] - 战略与ESG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ESG相关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优先现金分红[14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5] 其他规定 - 公司党组织每届任期一般为3 - 5年[8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51][1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1] - 持有公司10%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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