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千禾味业千禾味业(SH:603027)2026-04-29 20: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2月6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3125412亿元人民币[5]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目前为1333125412股,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11][12] 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设立时,伍超群持股70946558股,占比59.12%[14] - 公司发起设立时,伍建勇持股20855598股,占比17.38%[14] - 公司发起设立时,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持股17556000股,占比14.63%[14]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4]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8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0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千禾味业(603027) -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