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SH:600063)2026-04-30 15:49

发行相关 - 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3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9]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13] - 发行价格为6.42元/股,是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4]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67,289,719股,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17] - 发行对象皖维集团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18] - 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00.00万元[19]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2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94,275.02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46,361.46万元的比例为11.14%[33] - 2023 - 2025年度及2026年1 - 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3.81%、97.16%、97.34%和94.96%[49] - 2026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99,592.02万元[58] 股权结构 -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皖维集团持有公司687,691,3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24%[39] - 皖维集团将持有皖维高新15%的股份等比例分别无偿划转至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海螺集团以现金499,782.05万元对皖维集团增资,增资完成后海螺集团持有皖维集团60%的股权[40] - 无偿划转及增资完成后,海螺集团持有皖维集团60%股权,皖维集团持有皖维高新18.24%的股份,省投资集团、省国控集团分别持有皖维高新7.50%的股份,海螺集团合计拥有上市公司33.24%的表决权股份[41] 资产情况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已取得权属证书的主要房产261处、主要土地使用权55宗[56]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5项注册商标,皖维集团将8项商标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许可期限至2028年12月20日[56][57]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主要专利权251项[57]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4项和作品著作权1项[57]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采矿权3项[57] 募投项目 - 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60,000.00万元[21] - 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21] - 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拟由江苏皖维实施,皖维高新持股80%,沿海投资持股20%[74] 合规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1] -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1] -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3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31]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32]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公司之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被司法冻结的情况[4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已取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主要业务资质、许可[45] - 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主要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45] -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4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9%、6%、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5%等[6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符合规定,报告期内无税收管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单笔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主要财政补贴符合规定[69]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多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0] -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金额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76] -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已完成现阶段必要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76] -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用途一致,未擅自变更用途[7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76] - 皖维集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76] -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76]

皖维高新(600063)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