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皖维高新皖维高新(SH:600063)2026-04-30 15:49

业绩数据 - 2026年1 - 3月营业收入为194,468.19万元,2025年度为801,228.08万元,2024年度为802,997.60万元,2023年度为826,260.70万元[13] - 2026年1 - 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13.45万元,2025年度为43,399.41万元,2024年度为36,971.74万元,2023年度为34,169.79万元[13] - 2026年3月31日资产合计为1,560,343.35万元,2025年12月31日为1,569,789.52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为1,540,545.4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1,409,228.30万元[14] - 2026年3月31日负债合计为690,705.13万元,2025年12月31日为718,020.40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为699,783.21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601,356.43万元[14] - 2026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69,638.22万元,2025年12月31日为851,769.12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为840,762.26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807,871.87万元[14] - 2026年1 - 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332.70万元,2025年度为33,488.87万元,2024年度为37,245.19万元,2023年度为15,520.84万元[16] - 2026年1 - 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7.26万元,2025年度为 - 55,127.21万元,2024年度为 - 59,784.23万元,2023年度为 - 146,561.94万元[16] - 2026年1 - 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8,435.51万元,2025年度为53,585.98万元,2024年度为32,698.30万元,2023年度为100,993.94万元[16] - 2026年1 - 3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5,168.06万元,2025年度为32,504.33万元,2024年度为12,356.70万元,2023年度为 - 28,915.33万元[16] - 2026年3月31日流动比率0.71倍,速动比率0.56倍,资产负债率(合并)44.27%,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6.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09元/股[17] - 2026年1 - 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2.67次,存货周转率1.68次,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0.16元,每股净现金流量 - 0.07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17] - 2026年1 - 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13.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46.03万元[17] 风险提示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风险,若行业景气度下行且未调整策略,或对未来发展有负面影响[18][19]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若不能有效应对,经营业绩将受不利影响[20] - 2026年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因中东局势等因素波动,若价格大幅上涨且无法传导成本或降本,将影响经营业绩[21] - 本次发行需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发行失败和募集资金不足风险[27] - 募投项目实施存在因恶劣天气等因素导致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30] - 募投项目效益可能因产业政策等变化与预测有差异,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31] - 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32] 发行信息 - 本次发行股票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为6.42元/股,是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33][37]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67,289,719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38]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00.00万元,将用于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拟投入260,000.00万元)和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拟投入40,000.00万元)[40][43] - 发行对象皖维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39]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44] 保荐相关 - 保荐机构指定吕娟、李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45] - 华安证券指定李健为项目协办人,桑川等为项目组其他成员[47] - 截至上市保荐书出具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50] -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项目实施多项内部审核程序,内核委员会于2026年4月16日表决通过[51][52] - 保荐机构将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62]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62] - 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高管损害利益的内控制度并关注执行情况[63] - 督导发行人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发表意见[63] -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相关文件[63]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63] -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63] - 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现场检查等[63] 其他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6,910.6449万元[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40834.52万元、60884.01万元、57007.05万元和58235.5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6%、11.86%、11.54%和12.93%[26] - 2026年3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56] - 2026年3月25日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本次发行方案相关事项[57] - 2026年3月27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58] -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60] - 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生产过程能耗更低、污染物产生量更少,符合国家绿色制造政策导向[60] - PVA光学薄膜等高端PVA衍生产品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发展范畴[60] - 公司主营业务是PVA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61] -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整体发展战略[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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