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000858)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粮液五粮液(SZ:000858)2026-04-30 18:20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届满离任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谢志华、吴越,以及在任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水平、罗华 伟、鲁篱、丁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上述 6 位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 司上述 6 位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在 2025 年度 任期内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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