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无锡芯朋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管理规定》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 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