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600094) - 大名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大名城大名城(SH:600094)2026-05-15 17: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 事领取津贴,不适用本制度关于薪酬结构、绩效考核与支付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 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确定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 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 (二)坚持统筹兼顾,薪酬增长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效益、人 均工资增长相协调,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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