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301096) -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五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百诚医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