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600629)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6年5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多方沟通联络,组织制订信息披露制度并办理披露事务[4] - 组织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建议审核财务信息并召集董事会审议披露[4] - 汇集重大事件信息,编制并组织临时报告披露[5] -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管理[6] - 关注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核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6] - 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汇集董事会职权事项,建议召集董事会会议,确保程序合规[6] - 负责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记录[7][9] - 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核实特定人员持股情况[10] 董事会秘书任职 - 任职需具备相关条件,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13] - 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14] - 公司需6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5] - 不得兼任总裁、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裁、财务总监[15] 公司保障与机制 - 建立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15]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设立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保障[17] - 制定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17]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通报董事会秘书[18] - 履职受妨碍可向董事长报告,仍受妨碍可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18] 管理办法 -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