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60010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国金证券国金证券(SH:600109)2026-06-09 21:17

信息披露主体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等主体,适用于多类部门、人员及中介机构[3][4] - 制度由董事会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调[5] 信息披露范围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应披露[4] - 应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定期报告有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3]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且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4]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25]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出现严重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7] 信息披露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通报相关内容给特定股东[7] - 董事会秘书应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有权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制度[3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持股5%以上股东等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4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组织起草编制,财务部门编制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2] - 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董事、股东确定文稿,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3] - 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通报,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起草草稿,信息披露义务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44] - 未公开信息内部通报由报告义务人通报董事会秘书,再由其通报董事长、总裁等[44] - 拟公开披露信息由提供义务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对提交,董事会办公室拟定文稿,董事会秘书审核[45] - 信息公开披露前由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核,董事长审核签发[46] - 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办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逐级审核提交[46] - 公司媒体宣传信息由宣传义务人提交总裁办公室,征求意见后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或总裁签发[46] 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51]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51] 违规处理 - 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或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53] - 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嫌违法,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5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5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需重新提交审议[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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