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3][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4] 选聘要求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6] - 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虑多因素[2]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6]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2] 流程审批 - 成立选聘小组,结果经审计委员会等审批[8] - 解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批,改聘在第四季度前完成[10] 资料保存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