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联特科技联特科技(SZ:301205)2026-06-09 21:17

董高股份交易申报 - 董高特定时点或期间内需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6个交易日内需提交买卖计划书面申请[8] - 董高股份变动(除特定情况)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告表,公司2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机构申报并公告[9] 董高减持规定 - 董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11] -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发生重大事项、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董高需按规定披露进展情况或报告公告[11][12] 董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15]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6] - 董高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6] 董高买卖股份禁止期间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董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7] 董高短线交易规定 - 董高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7] 新增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22]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22] 可转让股份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3] 股份锁定与解锁 - 涉嫌违规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可锁定相关股份[24] - 董高离任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25] 董高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7] - 拥有权益股份超50%,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2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或金额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原因[28] - 属于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等情况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及核查意见[29] - 特定情形通过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2%需披露进展公告,公告前不得再增持[30]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30]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相关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30] 违规处理 - 董高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有权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违规所得归公司[32] - 董高任期内三次违反制度买卖股份,董事会有权撤换[32] 制度生效时间 - 制度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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