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林高速吉林高速(SH:601518)2026-06-10 16:4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6月10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 均自公司现任董事中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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