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6030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的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 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 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 督及管理。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