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6030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黎明浙江黎明(SH:603048)2026-06-10 16:4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建立 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促进公司做大、 做强、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 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 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 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条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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