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6年6月修订)
壹连科技壹连科技(SZ:301631)2026-06-10 20:02

投资和交易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股权比例超50%、虽不足50%但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3] - 投资和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二类事项[5][6] - 证券投资含新股配售等行为,部分情形不适用本制度[5][7] 审议披露规则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股东会审议[16][17]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五百万元等三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17]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应及时披露[17]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8]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特定投资基金除外[18] 流程与职责 - 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实施,内部职能部门规划监控[13] - 投资和交易事项需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程序方可实施[15] - 投资部和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立项前后需开展不同工作并报董事会[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止损限额[18]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审计委员会应关注相关指标变化并履行披露程序[20] - 重大投资和交易项目由总经理签署文件,职能部门执行,项目组实施[22] - 财务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项目实施完毕后需结算报告并审批[23] 监督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投资和交易活动,涵盖岗位设置等多方面内容[20]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对高风险投资和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审计委员会出具评估意见[24] - 董事会定期了解项目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并追责[24] - 独立董事可检查监督证券投资等,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审计[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2][33]

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