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锻造(001282)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联锻造三联锻造(SZ:001282)2026-06-11 16:31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4][24] - 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5] - 发行对象为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8] - 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比例发行前协商确定[8] - 原股东优先配售外余额和放弃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8] - 可转债票面利率发行前协商确定[13]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发行前协商确定[14] - 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等情况时,按相应公式调整转股价格[15] - 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等情形影响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时,将视情况调整转股价格[17]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49] -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50] - 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赎回价格提请协商确定[59] - 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赎回[60][61]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6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 = B×i×t÷365[62]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持有人每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可按约定行使回售权一次,未申报则该计息年度不再行使,不能多次部分回售[65] -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可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66] - 可转债存续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董事会有权提向下修正方案,经股东会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实施[67]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68]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到期日,持有人有转股选择权,转股次日成股东[70] 业绩数据 - 2023 -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543.10万元、14630.02万元和10976.48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2716.53万元[24] - 2023 - 2026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21.76%、32.74%、39.69%和39.46%[31] - 2023 - 2026年1 - 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77.25万元、 - 10812.98万元、4466.87万元和6552.18万元[31] - 2023 -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孰低者)分别为11188.63万元、13963.02万元、10624.39万元[34] - 2023 - 202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孰低者)分别为10.18%、9.20%、6.70%,平均不低于6%[34] 合规情况 - 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23] - 2023 - 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8]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9] - 公司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多项规定[24][26][27][29][30][33][34][35][36][38][39] - 公司不存在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41][42] - 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43][44]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五个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不用于财务性投资等,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46] 其他 - 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审慎研究,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已履行披露程序,将在股东会上公平表决[74]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拟采取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等措施填补[75]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方案公平合理,符合法规要求,利于公司发展[77] - 报告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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