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0029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北摩高科北摩高科(SZ:002985)2026-06-11 18:31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议事行为和程序,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北摩高 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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