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0029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6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 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