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6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方 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强化工资与效益联动,公司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健全工资 总额决定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的薪酬,应在当年度核定的工资总额内确定。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相符,同时考虑市场薪酬水平,保持竞争 力。 (三)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