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宁波远洋宁波远洋(SH:601022)2026-06-12 17: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 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 行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并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 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 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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