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事项[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审计工作[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2]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及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17] - 会议召开前七天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9] - 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主持[20] - 会议记录等资料永久保存[20]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决议[23] - 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表决[25] - 公司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需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决议[25]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应履行职责,公司披露年报时需披露其履职情况[21]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日常工作[27]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0]
云铝股份(000807) -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