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曦股份(688802) -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工作,由董事会任命[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8] - 拟定并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于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8] - 支持公司至少每两年一次评估董事会表现[8]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为十年[17]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由董事会秘书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9] 工作细则说明 - “以上”“至少”包括本数,“过”不包括本数[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2]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如与日后规定相抵触,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