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份发行 -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10万股[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58.455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3]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完成后为40,010万股[23] 股东认购情况 - 上海骄迈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196.0000万股,持股比例22.8317%[20] - 陈维良认购82.4180万股,持股比例9.6007%[20] - 上海曦骥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9.6450万股,持股比例6.9479%[20]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会可在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4]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6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7]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172]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88]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195]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6]
沐曦股份(688802) -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