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曦股份(688802) -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沐曦股份沐曦股份(SH:688802)2026-06-12 19: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9] -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命[9] 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须至少每年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2]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随时通知[25] 职责权限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包括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等职责[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12] - 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包括检讨财务监控等[13] - 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控股股东等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应督促董事会披露并追讨,未及时披露或不符实际应向交易所报告[28] 年报审计工作 -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33] - 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听取管理层汇报并考察重大问题[33]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34]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进场前审阅报表,进场后沟通初审意见[35][36] - 审计委员会有权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38] - 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核[38] - 公司建立年报审计沟通机制,会议主持人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担任[38] -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审计费用的合理性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8] - 年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评价,肯定则续聘,否定则改聘[3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6] -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需改聘需经多流程决议[39]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内审部门报告[41] - 内审部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41]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特定时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1]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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