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600768) - 宁波富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效能,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 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与业绩水平相匹配,同时与外部薪酬 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职责任大小相符合; (三)绩效原则,体现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年度经营绩 效考核相匹配;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长远利 益相结合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