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 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 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京天股字(2026)第 449 号 致: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在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 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 ...